15当下中国法治建设问题重重,有些改革实践由于是政治禁忌被禁止论证和探讨,法学学者可能对于众多问题只能作出无限的理论努力,这种无限的理论努力又不能得到实践的验证和支持,更进一步增加了理论的重负,最后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只有持久的怀疑,怀疑成了法学学者的生存策略。
这就是为什么现代国家出现之前,君主制一直最有影响并被公认为最好的宪制/政体的原因。继承人的确定也会令主要大臣专注于政事,对自己政治前途甚或人身安全,无论利弊,都有比较稳定和确定的期待,这有利于政治治理。
可参看,王绍光:《理想政治秩序——中西古今的探求》,三联书店,2012年,序。并且这种情况也不限于古代中国古代,外国也同样是这种经验和教训,特别是是教训。波斯纳,《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页85-86(对翻译有所调整)。作为皇位继位者,即便不是太年幼,他也会因年幼比其他王子更缺乏政治实践的历练甚至毫无政治经验。因此更应当想一想,这种歧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无道理,以及有多大的道理。
[58]政治预期不稳定和高风险往往逼退的是更为正派体面的政治精英,推出的更会使卑劣、敢冒险且不择手段的政治野心家——这就是中国历来有乱世枭雄说法的道理。如果还想要在这篇疆域上构成(constitute)一个古代文明国家,还能有较长的和平,只能通过帝制,无论是早期的天子制还是秦汉之后的皇帝制。[18] 麦迪逊用来同当时美国比较的是德国、未被肢解的波兰、西班牙、法国以及英国。
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中国的亿万百姓认真且沉痛地道出了一个看似犬儒主义,其实与之丝毫无关,的共同心声。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7]而在名著《英国宪制》中,作者就专门以两章篇幅着重讨论和分析君主(monarchy),这个英国的第三个最重要的宪法制度(constitutional institution)。从这个角度看,无论天子还是皇帝其实就是一个制度,而不是某个自称或被称为天子或皇帝的个人,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有着无可替代的社会功能。
[33] Friedrich Nietzsche, Gay Science, ed. by Bernard Williams, trans. by Josefine Nauckhoff,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110-112, 151, 第110, 265段。龚自珍:古史钩沉论二,《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页22。
如果从中看到的只是家天下,那就不仅是缺乏足够的学术想象力,更重要的,也是低估了创造皇帝制度的中国古人和历朝历代真正有见识的政治家(包括某些皇帝,特别是开国皇帝)的政治追求和政治智慧。恰恰相反,正因为没有超越村落的经济文化生活共同体,无法以此为基础构建一种最低限的政治治理秩序,同时也没有古希腊的山区和海洋提供天然防卫,为获得和平和安宁,避免村落之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和争夺,也为抵抗北方游牧民族不时发生的入侵和掠夺,可以推断,散落在黄河中下游平原上的村落民众分享了一种潜在的需求,希望在这片广阔地域有一种政治秩序的强加(imposition),然后是政治的整合。也不大可能文学——农业社会就没多少人识字,也不需要多少文字,写了诗文——和今天一样——也就只能给其他诗/文人看,相互欣赏。许多皇帝在位甚至只能以天计,并且几乎全部死于非命。
即便有再多的精英,没有皇帝和皇权的组织和约束,也没有精英政治,整个国家的政治还是可能脱轨,还一定会出现党争,内斗,甚至内战。但这不是回答,问题是为什么会有这种歧视?难道仅仅是男人恶毒吗?皇帝都得了厌女症?即便这类说法只能解释个别人的行为,却不能解释制度,不能解释人们的制度期待。而这也再次表明在中国古代的精英政治中,尽管皇帝附着于某个人,但这个职位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因素。即便有李白杜甫那水平,如果没有家产,没人养着,就必须当个官,才有碗饭吃。
它是中国古代精英政治的构成性要素。杨伯峻:《论语译注》,同前注24,页149。
[35] 司马迁:高祖本纪《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页350。这就是,从制度层面上看,皇帝这份工作不是一般人干得了的。
从日常经验来看,通常,即便有能力并更有责任心,女性本人也不像男子那么看重职务升迁社会和地位。要能有持续稳定的长治久安,让这个以武功统一的辽阔疆域进一步通过文治融合和整合期起来,让几乎一盘散沙、自给自足的农耕和游牧多样文化在皇权统治下逐渐形成一个文明(civilization),一个有别于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政治实体,这就是政治文化层面的政治构成。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一直是超级大国,并因此,自秦汉之后,常规政治都以是政治精英为基础的官僚政治。另一个悲剧因素会是,作为储君的嫡长子等候继位过久,或受权力的诱惑,或受其忠诚但有野心的心腹的蛊惑,甚至仅因为出现了一位真实的或想象的潜在竞争者,储君和或其心腹完全可能密谋谋杀或逼宫在位皇帝以确保或提前继位。上述分析也还表明,这个制度,既非为了皇帝,甚至也并不仅仅为了皇室,而因为在皇位和皇权继承上直接寄托了朝廷内外众多中高级官僚的政治理想、预期和利益,关系到高层政治稳定和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安定,而最终的获益者是天下普通百姓。后世精英读史时屡屡感叹,只是一旦置身其中,又鲜有醒悟。
从理论上看,这会大大减少皇室的家庭政治悲剧。但也正是这种自负又往往使得精英间,尤其在和平时期,内斗是常规,合作反倒是例外。
但这种提问在当代中国已不可避免,其中隐含的,尽管提问者本人不一定自觉的是:世界的单线演化,民主制在现代政治意识形态中理所当然且不容置疑的地位,中国的君主制(因此不包括欧洲历史上如英国的君主制)没有价值也没有伦理根据的,不但不正当,而且奇怪,甚至注定就是错误。[13] 高亨:《老子注译》,华钟彦[校],河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页165。
徐庆全:《周扬与冯雪峰(长达半个世纪恩怨)》,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这就是为什么《吕氏春秋》断言:乱莫大于无天子。
但如果每个精英都这么想,这个国家也会很危险,这个社会就可能不太平。在这样的环境中塑造出的公民,无论是自己参政还是推选贵族或他人参政,就因为自我利益,就因为对自我利益的充分知晓或至少是有点根据的想象,都不是基于无知的中立,相反是充满了知情的偏见,并因此是高度理性的。不但成文宪法的国家都在宪法中规定了政治领导人的产生和继承问题,即便在英国这样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也有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的规定以及之后的一系列修正。18世纪后期,位于北美东海沿岸的各美洲殖民地,交通通讯颇为发达和便利,科学技术文化也很不错,也已经有了政党这样的选举机器,但全美人口300万(尽管选民还不到十万),[16]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也没有选择民主制,重要原因之一就因为美国政治家清楚意识到他们建立的是一个大国。
[11]甚至创立了后来托克维尔所谓美国的民主的美国国父们,当年也都一致认为不能采取民主制,他们主张和最后采取的是共和制——一种混合的宪制。而我有理由相信,个人可能愚蠢,人类不可能愚蠢,不可能长期愚蠢。
文章不是将皇帝作为古代中国政府的构成部分,不讨论诸如皇权与相权之演变这类有关古代中央政府结构的问题。城邦的经济地理结构也类似县城,一个中心居住区加上周边农耕地带。
2012年年初,乌坎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但到2013年初,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工作就陷入了困境,乌坎事件被认为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典型案例。为什么?最根本的原因是,精英政治只是指出了劳心者治人这一政治规律,但精英政治本身却并非一种宪制/政体,也不是一种国家、国家权力以及政府机构的组织形式。
他们可以大谈美国宪法、雅典政制、英国大宪章,甚或津津有味阅读或推荐古罗马皇帝的著作,[4]但对于中国历代政治,只拷贝了当年鲁迅先生的激愤情绪。但第一,制度通常不以例外为基础,而须于以常态为基础。在现代民主制下,一朝天子一朝臣对担任政务官的政治精英不是大问题。参看: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同前注12,页6。
是什么力量和社会条件使中国由当初的小国变成了大国?老死不相往来的人民如何社会契约,又为何接受了这个变化?而且,如果早期中国也曾是小国,为什么早期政治中有禅让制这样的传说,却从来没有哪怕一丝至少不至于让公知们绝望的有关民主制的传说?还有,西周时期的许多诸侯国也不大,西汉文景之治年间也曾推恩令,众建诸侯以少其力,却为什么就是没有哪怕是些许准民主制的实践呢?甚至,过去30多年来中国乡镇基层民主的实践努力也一直令人失望,基层选举中贿选、暴力甚至流血事件不时发生,甚至出现黑社会对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渗透和腐蚀现象。[32] 皇帝制在中国发生和持续2000多年,不可能是我们祖先的愚蠢或错误,不可能是他们持续了2000多年的执迷不悟和软弱无能。
[15]而公民家中有奴隶,劳动、操持家务和抚养孩子,有闲阶级的公民,有时间参政,也通过参政积累了各类政治经验。只是,即便均假,司马迁仍频繁引述、传播甚或编造了这类距他还不到百年虚假言辞,并且他就生活在刘邦创建的汉代,这也足以表明诸如司马迁这样的政治文化精英对皇权的臣服并不因为其血统神圣和高贵,而仅仅因为他是皇帝。
1800年杰斐逊当选美国第三任总统时赢得全国选票41330票。[2] Walter Bagehot, 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ed. by, Miles Taylo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original 1873), p.38. [3]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